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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实验室建设通用要求 1.实验室的使用面积:90~110m²/间。仪器室及准备室使用面积以能保证仪器存放和实验准备为宜。 2.位置:实验室(楼)应保证最佳建筑朝向,室内避免直射阳光,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。实验室(楼)要建造在地面较处(或垫高地平)。 3.照明:采用自然光及辅助照明。教师演示台面及学生实验桌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200Lx,书写黑板宜设局部照明,其垂直照度的平均值不应低于2